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汪清县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汪政办发〔2021〕21号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驻汪中、省、州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决策部署,现将原“汪清县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汪清县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许海兰 县委常委、副县长
邵俊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闫之春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于秀林 县商务局局长
崔立民 县财政局局长
王照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钦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崔 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立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国龙 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局长
李 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邹忠君 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局长
袁立中 县统计局局长
朱永生 县供电服务中心经理
刘承松 国网汪清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成哲 汪清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龙男 天桥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寿龙 百草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姜 军 罗子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军 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平文 东光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 波 春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延海 复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鸡冠乡人民政府乡长
柳 林 大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刚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振宇 长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孔海涛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闫之春兼任,联系电话:881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