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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1-1419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1-1419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汪政办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

 汪清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及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特编制本方案。

一、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2021年灾情预测

2020年我县平均降水量479.9毫米,与常年相近,全县未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无因地质灾害造成各类损失。各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能够做到对各隐患点的巡逻排查,并建立了相应的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能够有效地预报地质灾害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6月-10月)全县平均总降水量为370-42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近,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存在发生局地或区域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

二、 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20年降水趋势预报,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如下: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屯

鸡冠乡太安村、春阳镇幸福村牛圈沟、天桥岭镇河南村西沟、大兴沟镇河东村村北三九部队旧址-村北涵洞、大兴沟镇双河村

北沟、大兴沟镇双桥村南沟、鸡冠乡鸡冠村柳树河屯、罗子沟镇金星村南沟、罗子沟镇上河村三道沟、罗子沟镇金星村西南沟、春阳镇中屯村中屯南沟、春阳镇上屯村上屯北沟、东光镇龙泉坪村村中。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路段

图们-大兴沟铁路;省道东宁-东清公路;延吉-汪清公路;省道松南公路;汪清-老庙公路。

上述铁路、公路沿线由于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有关部门要注意巡查防范,属路政管理辖区内的,交通部门要抓紧治理。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

华鑫矿业有限公司闹枝金矿尾矿库;新华矿业有限公司九三沟金矿尾矿库;原赤卫沟金矿尾矿库;原红太平铜矿尾矿库。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景区

满天星森林公园区内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汪清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管理责任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时期,自然资源部门要落实各项防灾责任制,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一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调查工作,确定重点预防区域,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公布;二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三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等多渠道扩大发布覆盖面,确保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相关管理工作人员、可能威胁的群众和监测防灾责任人手中,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四要充分利用已有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成果,对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要将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组干部及灾害隐患点的村民,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明白卡”发至村民手中。对新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全面抓好防灾避灾工作。

(三)编制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汛期前,对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防灾应急预案,并因地制宜组织预案演练,使群众了解预警信号,掌握避让路线,防止因乱造成人员伤亡。各相关部门要在资金、人员、物资上积极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自然资源部门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宣传培训重点放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和村(屯),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知度,提高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为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奠定基础。

(五)加强执法监督、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各乡镇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加强规范各类工程活动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防止工程和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事件,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会同水利、气象、交通、住建和民政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交流,对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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