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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1-067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1-0673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汪政办发〔2021〕3号

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9


汪清县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解决西崴子、大仙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改善断面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水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我县西崴子、大仙断面基本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考核要求,但两个断面在枯水期水质不稳定。2021年1月,汪清县嘎呀河西崴子断面、汪清河大仙断面水质严重超标,个别时间点水质甚至达到劣Ⅴ类。其污染主要原因为:一是汪清县城区管网未全部完成雨水分流,管网严重老化,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地下水渗入造成水量较大,污水处理厂承载能力不足。二是进入枯水期以来,河水水量减少,由于天气寒冷,河水冰封层较厚,造成水体自净化能力差。

二、工作目标

西崴子断面、大仙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要求。

三、主要措施

(一)2021年2月底前,对全县污水管网漏点(包括工业集中区、东光镇)进行排查,加快完成老旧污水管网破损修复工作,发现漏点及时进行封堵,尽快解决污水直排问题。(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管网、工业集中区牵头负责园区内管网、东光镇牵头负责镇区管网)

(二)2021年5月底前完成对接入管网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筛查污染源,2021年12月底前重点完成市政污水管网用户接入情况、工业废水纳管情况排查整治,实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理,推进雨污分流,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管网、工业集中区牵头负责园区内管网、东光镇牵头负责镇区管网、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分局配合)

(三)2021年起,全力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将原处理能力为每日2.5万吨扩建到每日5万吨,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27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21年3月底完成施工准备,2021年10月底完成设备采购及主体结构工程建设,2022年5月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及室外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住建局负责)

(四)继续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5月复工,实施新民街、东振街截污干管的支管连接和道路恢复建设工程,6月至7月陆续开始实施汪清街、幸福路、宁新街等道路雨污管网建设工程,同时加快推进公共建筑和既有小区雨污分流工作,力争2021年底完工。(住建局负责)

(五)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已建城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建管网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禁止在河道内新建污水管网,2021年12月底前已有的污水管网要逐步退出。(住建局负责)

(六)立即对污水处理厂采取“驻厂式”监督,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督促污水处理厂落实好风险防范措施,对关键设备做到一备一用,易损部件配齐备用件,保证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根据断面水质改善需求,随时组织污水处理厂优化运行管理,并在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基础上,实现超低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入河排放量。(住建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配合) 

(七)2021年1月底前,对全县使用地源热泵单位进行排查,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采取治理措施,限期不整改予以相应处罚。(住建局负责)

(八)严格地下水开采审批程序,排查地下水使用企业,杜绝污水污染地下水情况出现。2021年1月底前,重点排查洗车场、洗浴等行业场所是否存在地下水乱采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进行查处。(水利局负责)

(九)在满足城市供水和灌溉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生态流量计算结果,合理安排水库闸坝泄水量和泄水时段,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水体对污染物的自然净化能力。(水利局负责)

(十)开展河道清理,每年冬春两季,集中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进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断面水质有严重影响的支流和干流河段及时清淤,消除对河流水质的污染。(水利局牵头,各乡镇配合)

(十一)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从源头杜绝污水超标排放。(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负责)

(十二)2021年6月底前,再次对城区及各乡镇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逐个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按照排污口管理标准,坚决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牵头,各乡镇、工业区、住建局配合)

(十三)加强对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其平稳运行。积极谋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督促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春阳镇、复兴镇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各乡镇、住建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水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大局意识,要将消除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对照12项治理任务,加快推进整改落实。

(二)强化跟踪协调。加强对消灭劣Ⅴ类水质治理工作的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料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本部门涉及的影响断面水质超标的因素,科学研判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落实“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要求,推进重点治理项目。

(四)严肃考核问责县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政府绩效考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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