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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3-0644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清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3-0644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清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汪清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汪政发〔2023〕5号

   

  

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19届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

  

  汪清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现有疫情除治成效,完成我县拔除疫区的目标任务,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吉林生指办〔2021〕4号)《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吉林护〔2022〕272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概况。

  汪清县境内有汪清县林业局及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汪清林业分公司、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汪清县林业局有林地面积260108.37公顷,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应施监测面积194796.2公顷;汪清林业有限公司有林地面积293778.73公顷,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应施监测面积376940.72公顷;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有林地面积179978.65公顷,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应施监测面积225137.58公顷;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有林地面积112043.145公顷,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应施监测面积117874.2公顷。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汪清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1个,为汪清镇61林班24小班,发生面积63亩,寄主树种主要为红松。2021年8月、11月对疫情小班采取除治性采伐措施,采伐松树已全部进行烧毁和粉碎。根据2022年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日常监测调查结果显示,汪清县2022年无新增松材线虫病疫情。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控目标

  全年不发生新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建立完备的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除治体系,争取实现拔除松材线虫病疫区目标。

  (二)防控任务。

  一是高质量开展枯黄枯死松树清理及检疫封锁工作,继续巩固2022年全县无新增疫情成果,力争2023年继续实现无疫情。二是继续开展春、秋两季专项普查和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力除治措施,全力组织应急处置。三是完成2271.0852公顷松林媒介昆虫飞防任务,同时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媒介昆虫监测及检测工作。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疫木除治区:新发小班、原疫情小班及周边区域。

  2.媒介昆虫防治区: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5公里范围。

  (二)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对于当年新发生的疫情小班,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进行新发疫情处置。对原疫情小班及周边区域发现的枯黄松树采取即死即清方式清理,对于需采取皆伐方式进行除治作业的,必须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后实施伐除和除害处理作业。

  2.媒介昆虫防治。在疫情发生林分周边5公里范围内,使用直升机防治媒介昆虫。根据媒介昆虫的生物学特性、防治药剂持效期和诱捕器监测结果,在媒介昆虫羽化始见期、羽化盛期、盛末期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期,使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药剂进行防治,最大限度降低媒介昆虫对松材线虫病的传播。

  3.检疫封锁。对新发疫情实施检疫封锁,严禁疫木流出。各乡(镇)采取无人机拍摄和护林员、各村委会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辖区内松林巡查力度。

  (三)监管措施。

  1.除治区域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2.疫情小班处置时派专人驻点值守,对疫木处置现场安装监控系统,疫木运至除害处理场所要及时登记,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登记监管台账。

  3.疫情防控专班对疫木入场、疫木存放、除害处理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所伐的松木按指定方式、地点、路线运输和除害处理,严防疫木流失。

  4.疫木处置程序:病死树伐倒→打枝造材截段→处理伐桩→捡枝成捆→下山集中→在山下开展焚烧或粉碎处理。清理过程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做好相应档案记录,全过程照相并存档备查,做好“一木一档”。

  5.超过1厘米的枝桠柴进行烧毁时,由专业防火人员现场监督实施烧毁处理,烧毁全过程必须摄像并存档。

  6.疫木粉碎物要按照《汪清县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木粉碎物(削片)利用监管方案》实施监管。

  (四)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及省林草局拔除疫区档案目录进行档案管理。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内容全面、规范建档。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汪清县林业局开展自查。

  (二)检查评价内容及验收办法。

  根据年度防治任务开展自查,按照省林草局印发的《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成效检查评价办法》(吉林护〔2022〕173号规定制定自查方案,并按照自查方案内容开展此项工作。同时,根据年度防治任务制定防治质量验收方案,对年度防治成效进行验收。

  五、经费预算

  根据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工作要求,汪清县2023年松材线虫病除治经费预算为151万元。明细如下:

  (一)资金预算。

  1.媒介昆虫防治费用。2023年汪清县媒介昆虫防治面积2271.0852公顷,按每公顷211.35元计算防治作业三次,防治资金预算144万元。

  2.检疫封锁费用。综合计算检疫封锁费用为7万元。

  (二)资金来源与使用安排。

  根据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需要,县本级资金由县政府负责(预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县域内其他三家森工企业防治资金自行安排。经费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监测、检疫封锁、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购买除治工具及设备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持续做好汪清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变动情况,调整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二)落实防控责任。

  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实行县级领导防控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要求,系统安排部署攻坚行动,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长白山森工集团汪清林业分公司、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负责重点国有林疫情的调查监测、检疫检查和疫情处置工作,按要求向县级指挥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应急信息。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确保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根据《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县政府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防治经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四)加大联防联治联控力度。

  与周边区域林业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区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签订防控合作协议,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联防联检合作,实现疫情信息共享,实现疫情整体预防和治理。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道路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检疫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在疫区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入路口、县域公园入口、除治山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标牌,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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