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汪政办发〔2023〕22号
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汪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汪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吉林省汪清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及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特编制本方案。
一、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2023年灾情预测
2022年全县平均降水量65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高,未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无因地质灾害造成各类损失。各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对各隐患点严格巡查排查,并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能够有效地预报地质灾害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全县平均总降水量为480至520毫米,与常年同期519毫米相比略少,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上旬至10月上旬,存在发生局部地区或区域暴雨和洪涝灾害的可能。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
全县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频发,尤其是崩塌、滑坡等灾害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要以6月上旬至10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是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责任监测的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靠山临崖、高陡边坡、崩塌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村屯。汪清镇砂北村、河西村、河北村、东明村,天桥岭镇天平村、天山村,百草沟镇仲坪村、共兴村、平安村,罗子沟镇西碱村、常青村、上河村(东、西侧)、中河村,大兴沟镇仲兴村、庙岭村,东光镇牡丹村,复兴镇糖厂村,鸡冠乡太安村。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路段。图们至大兴沟铁路;绥东线:黑吉界(道芬)至汪清延吉界(牡丹岭);汪东线:大兴沟镇河北村(起点-G333)至吉黑界(太平沟);图汪线:图们汪清界(龙北)至东光镇小汪清村(止点-S201K121.956);三莫线:延吉汪清界吉青岭至吉黑界(老松岭)。
上述铁路、公路沿线由于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局部地段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巡查防范和道路治理。
4.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华鑫矿业有限公司百草沟金矿尾矿库;吉林金仓金矿有限公司九三沟金矿尾矿库;原赤卫沟金矿尾矿库;原红太平铜矿尾矿库。
5.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景区。满天星国家森林公园区内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预警预报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县应急部门要组织修订或制订《汪清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工作;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文广旅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治理等工作。对工程建设、矿业开发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明确防治责任主体,落实防治措施,坚决遏制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引发的次生灾害事件发生。
(二)健全机制,主动防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集中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和中小学校等人员密集区,以及切坡和沟口建房区域,在建重要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和巡回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由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重新核定并备案。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参与防灾避灾的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落实地质灾害“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工作机制,强降雨来临前要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险。
(三)科学监测,精准预警。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更新完善以乡镇、村(屯)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员,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扩大预警预报预警覆盖面,科学指导和服务群众主动避险,有效防范地质灾害。
(四)强化应急,科学应对。各乡镇要在汛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1次以上实战型、实用型应急演练,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要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普及型、简易型应急演练,切实通过广大群众亲身参与增强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遇突发灾(险)情,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在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时段快捷高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突出抓好“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使更多干部群众认识到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做好防灾工作的必要性,让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深入人心,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1.汪清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值班电话
2.汪清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群测群防网络责任表
3.汪清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网络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