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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5-1981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7854/2025-1981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标      题: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政办发〔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

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部门:

《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

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

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升级,汪清县决定于2025年4月30日投入30万元用于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升级。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消费券发放额度为30万元人民币,在2025年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中安排。

(二)活动时间

2025430日10时至52622时,此次活动共分四轮发放。第一轮时间:2025年4月30日10时至5月5日22时;第二轮时间:2025年5月8日10时至5月12日22时;第三轮时间:2025年5月15日10时至5月19日22时;第四轮时间:2025年5月22日10时至5月26日22时。

(三)发放和领取原则

1.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派送,先领先得,限定每人在一个周期内同类消费券不能重复申领。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四)覆盖范围

1.消费券投放范围:汪清县域全体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在我县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限额以上大个体、限下抽样企业(详见附件)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设定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30万元,包括:百货零售类消费券20.55元、成品油类消费券4.5万元药品类消费券1.5元、餐饮类消费券3万元、住宿类消费券0.45万元。

1.百货零售类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50元以上(含25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500元以上(含2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0元购物消费券。(活动过程中,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发放、使用实际效果,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及发放组合方式)

2.成品油类消费券: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45元购物消费券。

3.药品类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

4.餐饮类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4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5.住宿类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5元购物消费券;单笔购物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购物消费券。

(二)投放规则

1.活动发券起始时间2025430日10

2.活动消费券消费有效期截2025526日22时若消费券提前全部核销完,活动则提前结束。

(三)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支付宝”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支付宝”APP,通过实名注册后登录,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2.领取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通过点击“汪清县政府消费券”进入到支付宝汪清县消费券页面。市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领取面值不同、种类不同的消费券

3.领取规则按照“先领先得”原则,一个活动周期内同类消费券限领一次。

(四)使用规则

1.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可使用。市民在使用支付宝付款时,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财政补贴资金及市民个人消费资金直接划入商家账户。

2.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3.不可与政府其他补贴同时使用,可同时兼容企业的其它优惠活动。

4.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参与企业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宝平台消费券领取、使用、核算、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加快工作推进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确定最优方案,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三)加强大数据分析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券对线下购物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县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我县辖区内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本次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人群广,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做好网络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防护,避免遭受恶意攻击。在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保障系统平台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个人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个人用户信息泄露。

 

附件: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消费券活动参加企业明细

 

 

附件:汪清县2025年第一期消费券活动参加企业明细.doc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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