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县人民政府19届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汪清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汪清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
实施方案
一、总体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精神,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我县通过发放公交卡的形式,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打造一个更加便捷、安全的出行环境。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县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县域公共交通事业的繁荣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县民政局与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携手合作,由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公交卡的制作、补卡发放及刷卡系统的升级与维护。同时,县民政局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该工作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监督指导,分管领导具体实施,相关科室负责人紧密配合,确保方案顺利推进。
三、公交卡发放对象与标准设定
1.公交卡发放对象:具有汪清县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2.公交卡发放标准:每人每年(自然年)享受60次公交出行待遇,以公交卡形式发放,可在延边新港运输集团运营的城市公交车上使用。
四、公交卡办理流程
1.集中办理期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往所在村或社区进行申请登记,集中办理期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往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登记。
2.村(社区)审核后将汇总表报送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将汇总表报送至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将汇总信息发送至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4.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根据汇总信息负责制作公交卡,并通过村(社区)将初次申请的公交卡发放给老年人。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初次制卡成本由县财政承担。
5.满足申领条件的老年人,从申请之月起开始享受当年公交补贴。当年到期后(每年12月31日24:00),公交卡内乘车次数自动清零,不予以延续,次年将重新充值60次。
6.公交卡损坏、非质量问题或遗失的,老年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原公交卡作废),补办工本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公交卡制作工本费4.5元/张(初次采购数量及公交卡封面设计由民政部门确定)先行由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承担此费用,待结算时出具合规发票县财政局予以结算。
五、公交卡使用规定
1.老年人持公交卡可在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上免费乘坐(在补贴次数内)。
2.公交卡内次数不足时,老年人需自行选择其他支付(现金、微信等)方式,公交卡不可充值,不兑现。
3.公交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司乘人员有权拒绝人卡不符者免费乘车,杜绝一人持乘车卡多人乘坐公交车和违规、异常刷卡行为。
六、硬件及平台
1.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快乘车智慧公交系统,主要包含卡片实名制作、充值、挂失、退换、数据管理汇总、无线传输、车载机扫码、监控、读卡识别等功能。
2.办卡时需要将老年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录入系统。
3.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和县民政局共享统一管理系统,享有同等权限,实时监管报表管理,包含制卡数量、时间、人员信息、客运量(公司、线路、车辆)、财务收入、充值记录等原始记录。
七、乘车注意事项
1.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时,应注意安全,并主动刷卡,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自觉遵守乘车秩序;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乘车,应有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乘车费用自理。
2.在满足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持公交卡错峰出行,享受更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八、资金管理
资金由汪清县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九、资金结算流程
1.监管系统持有情况: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与县民政局各持有一套公交卡监管系统,用于日常监管公交卡使用及资金情况。
2.数据提交流程: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需在每月初,向县民政局提交上月老年人公交卡使用数据、新增老年卡数量以及发票。
3.补贴资金计算与拨付:县民政局依据系统显示的使用数据,结合补贴标准,计算应补贴金额,并提交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及时拨付补贴资金,以及初次申请公交卡的制作工本费用。
十、职责分工
1.乡镇(街道)需每季度将掌握的辖区内老年人死亡数据,通过县民政局推送至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注销老年人公交卡。
2.县民政局负责每季度将比对出的死亡疑点数据推送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享受乘车补助的老年人的生存状态进行核实。如死亡疑点数据属实,乡镇(街道)应立即反馈至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将死亡名单推送至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注销老年人公交卡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合规性。
3.对于符合公交补贴条件的老年人,乡镇(街道)应及时将信息汇总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将信息发往公交公司,确保他们能够顺利享受乘车补助政策,提升出行便利性和生活质量。
4.县交通局负责设立投诉渠道,接受乘客对公交车服务的投诉和建议,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公交企业整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对公交车辆的技术状况、安全设施配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如: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是否完好有效。
5.县公安局负责每季度提供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户籍转出汪清县情况的名单,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将根据户籍转出人员名单注销其公交卡。
6.县卫健局负责每季度提供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死亡名单,以保证公交卡使用的精准性。
7.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负责老年人乘车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用卡咨询、日常管理、运营维护、卡片乘车功能管理、数据统计和持卡信息筛查,并根据持卡信息筛查结果,对存在违规、异常情况的卡片进行锁卡。
十一、宣传与引导工作
政策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工作群、公告、当面告知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老年人公交卡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服务引导:延边新港运输集团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要设立公交卡咨询电话,在公交站点、车厢内设置宣传栏或提示语,引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公交卡,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和便利。
十二、附则说明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