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24MB15053697/2023-04815 |
| 分 类: | 综合监督;公共卫生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9日 |
| 标 题: | 2022年度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情况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09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24MB15053697/2023-04815 | 分 类: | 综合监督;公共卫生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9日 |
| 标 题: | 2022年度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情况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09日 |
2022年度卫生健康局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省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求,认真完部署成了各项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发生至今,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生健康局的精心部署下,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万众一心、义无反顾,全面投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战役中,同时及时完成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将2022年公共场所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对县内、乡镇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340家(美容美发205家、住宿42家、洗浴4家、文化娱乐20家、其他15家,乡镇54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制度标牌、量化分级标牌、禁烟标识张贴、布草间、消毒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是否齐全,消毒产品(84消毒液、75%酒精)索证情况;强调对顾客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如实登记情况;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情况;以及每日监测顾客、外来人员体温、扫码、登记情况;住宿外来人员入住登记情况;要求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箱,对场所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明亮,督促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780份,对不符合要求的103家场所责令整改,出动车辆240台次,出动人员2136余人次。
对县内国家双随机抽检19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卫生制度标牌、量化分级标牌、布草间、消毒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