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学校卫生工作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我县35所学校,7所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 学校及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情况
学校及托幼机构均能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设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并建立了传染病防控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抽查了晨午检登记、消毒、开窗通风记录、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登记、传染病登记本及复课证明等。学校及托幼机构均能按照监督要求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等。小学及托幼机构均能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记录。
二、教学卫生及生活环境情况
对35所学校的教学环境进行了监督检查,对2所双随机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进行了检查,对灯具强制性产品认证、色温、显色指数、蓝光进行的索证要求,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学生教室采光卫生、教室照明卫生噪声、微小气候等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大部分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条件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三、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使用桶装水学校14所,托幼机构3所,使用桶装水学校及托幼机构均能出示营业执照、厂家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单及送水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批件,使用净水机的学校也均能提供其清洗、消毒、更换滤芯记录本,使用84消毒液的学校均能按要求提供厂家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到单,营业执照等。
全年共出动人员99人/次,车辆25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4份。
今后,汪清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将进一步加大学校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