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198305/2019-38335 |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汪清县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7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198305/2019-38335 | 分 类: | 行政处罚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汪清县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7日 |
关于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19]385号)文件要求,2019年6月至9月末,汪清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同投入检查力量3人次,检查了汪清县水利局、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户单位。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汪清县水利局违规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培训,报销差旅费、培训费1.5177万元。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目前,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