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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8305/2024-0844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汪清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汪清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财〔2024〕8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198305/2024-0844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汪清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汪清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财〔2024〕8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关于开展汪清县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汪财〔2024〕89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4〕300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对4家单位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国有企业,分别是: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汪清县交通局、汪清县卫生健康局、汪清县明月沟水电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4年10月底结束。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三)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四)《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五)《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六)《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七)相关行业会计准则、制度及财务管理办法。

   五、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由汪清县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核查账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六、检查处理

   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或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查结果将在汪清县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告。

 

 

 

汪清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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