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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201027/2020-53237
分  类: 基础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标      题: 汪清县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教通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201027/2020-53237 分  类: 基础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标      题: 汪清县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汪教通字〔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汪清县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教育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州教育局部署,现将2020-2021 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寒假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1年1月4日—8日,其中全州小学四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为12月28日,初中九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为12月29日-12月30日,初中七、八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月5日;普通高中为2021年1月11日—15日。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
    (二)寒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1月9日—2月28日,计7周;普通高中2021年1月16日—2月28日,计6周;寒假第一周为中小学生“雪假”。全县中小学于2021年3月1日统一开学,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其他教育局所属单位参照执行。各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时间,调整方案需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各中小学校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工作,决不能漏报、瞒报。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卫生环境治理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坚持体温报告制度,开学前 14 天主动报告行程和体温。出现集聚性、群体性的感染病例,要立即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好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一是要做好安全教育。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防拐、赌博等方面。要通过下发通知、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明确家长在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要特别提示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自觉远离封建迷信活动。二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要对校园校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寒假期间校园校舍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和对学生开展的安全教育要求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切实将家长对子女的安全监护责任落细落实。四是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值班教师、保安人员24小时在岗,做好对校区的巡更打点工作,注意水电管理和重点部位安全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处置。
    四、强化教师学习意识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组织中小学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认真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五、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体验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利用各类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好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要落实好《关于开展“健康生活•悦动吉林”活动工作方案》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体育文化活动。各项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把防控青少年儿童近视放在重要位置,将预防近视眼列入致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内容,引导家长严格限制子女超限使用带屏幕电子产品。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吉教办〔2018〕53号)、《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2018〕55号)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至每一位教师。各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坚决禁止在职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招生的各类复习班或培训班;各中小学校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或培训班。对违规违纪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于顶风补课办班的在职教师,在评奖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等方面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七、认真开展家访活动
    中小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学习生活和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及时通报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安排,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面对的困难问题,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并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加强对辍学劝返后学生的帮扶,实施“一对一”关心关爱,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分别将寒假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电子版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公共邮箱wqpujiao@126.com。上报时间:2020年12月20日之前,上报假期前工作谋划与部署情况;2021年3月6日之前,上报假期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谋划情况。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883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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