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201027/2022-06483 |
分 类: |
教师工作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报考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说明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201027/2022-06483 |
分 类: |
教师工作 ; 公告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报考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说明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关于报考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2〕21号)和《2022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教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需持符合岗位要求
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
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