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教育局关于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内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1〕1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尽快做好2024年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新理念的配套改革与政策衔接,建立上下对接、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特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确保汪清县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决定成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永胜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金东浩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 颖 教育局专职督学
成 员:金永元 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主任
刘世财 基础教育科科长
金美燕 人事科科长
王 楠 项目办主任
刘昕丹 职成教科科长
金香花 督导室副主任
安长范 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金玉花 汪清县汪清第二中学校长
王玉海 汪清县汪清第四中学校长
邰振鹏 汪清县汪清第六中学校长
李宗金 教师进修学校高中部主任
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东浩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种文件、材料,协调指导县高考综合改革等工作;
2.研究制定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师考核评价、教育教学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由现行的教育教学模式顺利过渡到高考综合改革制度下的新模式;
3.按照吉林省、延边州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区域普通高中调研,摸清全县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革意见或建议;
4.编制培训方案,负责组织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教研人员、高中校长、学科教师参加高考改革专题培训、专题学习研讨等工作;
5.负责组织人员到已经实行高考改革有成功经验的地区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明晰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方向,落实改革措施;
6.开展选课模拟试验,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学生的选择做科学分析,为改进选课指导、课程设置、教师安排、课表编制、生涯规划、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提供试验资料;
7.结合生源统筹资源建设,教师配备,指导各试点学校开展选课走班和学生素质评价等工作;
8.研究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改革路径,协调指导各校开展新课程、新教材改革;
9.及时对全县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应对措施或改进方案,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10.配合省教育厅开展调研,课题研究等工作;
1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县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高考综合改革的舆情应对和来信来访工作;
12.负责开展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学校对高考综合改革新政的解读、宣传和落实情况;
13.完成省教育厅和延边州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