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19996K/2022-00060 |
| 分 类: | 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标 题: |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冬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汪交发〔2021〕68号 |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24013619996K/2022-00060 | 分 类: | 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 标 题: |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冬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汪交发〔2021〕6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4日 |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冬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全县交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冬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正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强化风险意识和教育培训,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察,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努力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督察检查对象、重点及内容
各部门、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及企业生产实际,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消防、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
强化危险化学品“全流程”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检查整治。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1)严格整治问题隐患,一般问题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重大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突出经验做法,巩固三年行动成果。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防“三违”现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和应急值守。重点检查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得到落实、冬季防冻、防凝、防静电等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措施等。
3.责任划分
执法大队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二)消防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事故。
2.工作措施
结合前期印发的《汪清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五项行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制定一批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结合冬春火灾事故特点,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客运站)、办公场所等地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加大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挂牌督办,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4)高度重视冬春季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开展多角度、宽领域的针对性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家庭防灭火知识、紧急避险等预防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责任划分
执法大队、局办公室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
(三)交通运输安全
1.具体目标
(1)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2)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3)不发生道路运输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含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化解深层次矛盾,拿出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法规标准、政策,补充完善具体制度等。
(2)进一步强化道路秩序防控,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和“百吨王”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冬季冰雪旅游运输安全、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农村道路客运安全、企业通勤班车安全、校车安全等情况。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以公路危险路段、桥梁以及以公路安全保障设施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强化隐患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3)强化雨雪冰冻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格发车前线路实地踏查等工作,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要果断采取暂停营运、调整发车时间等防范措施,坚决避免因极端天气引发交通事故;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驾乘人员在发车前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提示所有旅客系好安全带后发车;督促客货驾驶员在途经积雪积冰、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易滑坡等危险路段时要在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坚决杜绝冒险行车;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在遭遇异常天气时,提前采取果断避险措施,坚决避免因雨雪湿滑引发危险货物燃爆、意外泄漏等叠加事故;要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公路夜间10时至次日5时禁止客车通行以及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地质灾害多发路段以及假期旅游期间道路通行力量的预测预告和警示引导,健全完善高速公路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事故现场救援处理,严防拥堵和次生事故。
(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驾驶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加强明年春耕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决禁止乱开道口、农用车载人、破坏道路基础设施等行为。
3.责任划分
执法大队、公路段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
(四)建设工程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监控率达到100%;
(3)不发生建设施工事故。
2.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建设工程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抓紧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2)认真分析冬春季施工特点,落实冬季施工专项方案,突出以隧道、桥梁等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继续深化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加强对高处坠落、触电、中毒、起重伤害等冬季易发事故的预防。加大在建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情况,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设施工事故发生;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特别是加大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力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不出事故;
3.责任划分
工程科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五)城镇燃气安全
1.具体目标
(1)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
(3)不发生燃气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2.工作措施
(1)结合《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年底前摸清交通领域领域燃气重点风险问题,建立整治整改台账。
(2)结合岁末年初、寒冷季节燃气事故易发多发特点,抓紧分析研究燃气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运输的安全管理。
3.责任划分
执法大队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六)有限空间作业
1.具体目标
(1)不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伤亡事故;
(2)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监控率达到100%;
2.工作措施
摸清本行业有限空间的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帐;掌握本行业有限空间通风、监测报警、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呼吸保护器等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情况;加大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责任划分
执法大队配合县应急局等部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1年12月22日开始,到2022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统筹推进,动员部署(12月22日至31日)。
1.各部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冬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全县交通领域上下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二)全面检查,深入整改(12月31日至2月28日)。
1.各部门、各科室通过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同时,要督促交通领域企事业单位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活动,强化企业负责人、驾驶员的安全宣传及培训。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月28日至3月31日)。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领域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察,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做好自检自查。各部门、各科室要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汪清广播电台、汪清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发声频率和幅度,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与反馈工作,动员企业职工和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部门、各科室要于每月1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