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系统燃气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局各科室、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燃气安 全方面的教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汪 清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现将《汪 清县民政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汪清县民政局
2023年5月6日
汪清县民政系统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燃 气安全方面的教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汪清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在前期开展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县民政系统燃气使用现状,民政局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 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 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聚焦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全面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燃气设施安全标准、全面提升 燃气企业安全水平。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 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综合性、精准化 治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 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 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 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大力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影响较 大的燃气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 整治时间
2023年5月至12月
三、 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燃气使用设施情况;整治违规违法使 用灌装燃气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
四、 整治重点
组织养老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 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 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 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五、 工作步骤
(一)再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8日前)。根据 本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部署本单位下步整治工作重点。
(二)再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5月9日至5月31日)。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养老机构自行组织排查治 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 改。5月31 日前完成再排查工作。二是督促落实安全责任 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 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认真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隐患矛盾,理清思路,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和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六、 工作要求
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民政局各科室、各养老机构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工作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 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检查指出问题严格到位、解决纠正 问题措施到位,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面指出、不留情面,要落实责任人和完 成整改时限,实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末端落实、见底见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堵住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