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凌艳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并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富有成效开展儿童福利工作。
一、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
1.2023年5月,县委办公室组织召开汪清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主要为推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研究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明确县未成年保护工作委员会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部门合力,为我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县民政局按季度组织社工、乡镇、街道、林业局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定期排查和更新,常态化开展特殊困境儿童后续跟进工作(入户探访、电话访问),定期召开特殊儿童分析会议,对记录在册的特殊困境儿童家庭情况、就学情况、待遇保障等情况做好及时了解、及时关注和及时解决。
二、开展特殊儿童助医、助学关爱活动
县民政局依托“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以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孤儿开展助医助学活动。
1.对已认定为吉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且就读于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院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儿童,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同时,县民政局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特殊儿童慰问走访活动。
2.根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具有汪清县户籍的儿童以及超过18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儿童,开展医疗康复费用资金资助,具体包括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等。
单位负责人:安贤哲
联系电话:8813633
汪清县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