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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汪水罚字〔202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范围采砂案 处罚事由 2020年5月在牡丹川河百草沟镇牡丹川村至大松树村河道管理范围内超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采砂。 处罚依据 《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郑庆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5月20日 处罚机关 汪清县水利局 地方编码 22242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汪水罚字〔202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范围采砂案
处罚事由
2020年5月在牡丹川河百草沟镇牡丹川村至大松树村河道管理范围内超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采砂。
处罚依据
《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郑庆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5月20日
处罚机关
汪清县水利局
地方编码
222424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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