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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24013621340P/2022-00008
分  类: 规章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罗子沟镇“保秋收、迎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罗政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2424013621340P/2022-00008 分  类: 规章制度 ; 通知
发文机关: 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罗子沟镇“保秋收、迎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罗政发〔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01日

关于印发《罗子沟镇“保秋收、迎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站、办、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保秋收、保安全”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黑龙江“9.4”和安徽“9.5”重大事故教训,全力做好秋收及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镇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现将《全“保秋收、迎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督导检查组切实负起责任,从严开展督导检查。

   

  汪清县罗子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

   

   

罗子沟镇“保秋收、迎国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保秋收、保安全”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黑龙江“9.4”和安徽“9.5”重大事故教训,全力做好秋收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保证全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特制定此督导方案。

  一、督导检查时间

  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将采取实地踏查的方式,检查各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织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细致,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报问题动真碰硬,督办问题一抓到底。

  三、人员分工

  镇派出所镇农业畜牧工作站、镇应急办组成3个联合督导检查组,实行分片包保,定期督导。

  第一组:负责河东村、金星村、上碱村、新屯子村、西碱村、太平沟村、新丰村

    长:      镇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员:      派出所教导员

  第二组:负责下河村、中河村、上河村、创业村、新村村、永胜村、常青村

    长:曹玉保    武装部部长

    员:孙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第三组:负责绥芬村、古城村、城子后村、河南村、三道河子村、西河村、内河村、罗子沟农场

    长:何长辉    镇政府副镇长

    员:王春礼    农业畜牧工作站科员

  四、督导检查内容

  依据省交安委《关于印发<全省“保秋收、保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八项任务>的通知》、州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州秋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务农出行交通要素排查

  检查农村厂区工地、农场果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企业、农户及“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打工出行摸排情况;重点用工企业和客货运输负责人、农户及重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督导检查农村地区2018年以来存在违法载人、违法超员记录的车辆,以及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信息台账台建立情况。督导检查2018年以来发生过亡人事故的普通国省县乡道路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的排查档案、隐患清单建立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农业畜牧业工作站、应急办)

  (二)务农出行交通风险研判

  检查农村地区出行特征、锋芒性交通违法、典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情况;检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农业畜牧业工作站)

  (三)农民集中出行服务保障

  检查采取组建微信群、开通电话预约热线或网上预约平台等方式为用工企业、种植大户等集中用工提供出行预约服务、定制服务情况;检查公共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情况、依托社会力量组成“志愿服务车队” 情况、农民出行运输服务补贴情况;检查加密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伸城际公交客运线路、灵活设置停靠站点等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

  )突出违法行为打击整治

  检查公路“双违”专项治理、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治理情况;检查“一早一晚”农民下地收工等重点时段路面巡逻管控,道路交通协管员巡逻执勤检查情况及农用车辆反光贴粘贴情况;督导检查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卡口开展网上网下视频巡逻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

  )充实“两站两员”力量

  检查包村干部深入包保村屯、驻点帮扶,解决秋收期间农民群众出行问题情况,农村道路相交路口启动劝导站情况;检查“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工作机制和“两站两员”长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

  )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检查事故多发路段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减速带铺设任务和乡道风险隐患路段整改任务及完成情况;检查公路、城乡结合部干线道路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治理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

  (七)开展宣传警示曝光

  检查利用宣传车、广播喇叭、标语条幅、发送《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通过多种途径曝光农村地区、农业生产出行的典型违法案例情况,规劝农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辆、拖拉机、货车等非载人交工具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

  切实加大交通管制力度

  对集中出行路段时段实施交通管制。在秋收集中出行的特殊路段、时段,由派出所、农业农村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实施交通管制,保障务工集中出行和农业生产车辆安全通行。对重点管控路段时段实施限速限型。在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菜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的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严格限速管控;禁止重型货车通行,严格车型管控。(责任单位: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督导检查工作是推动交通事故预防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秋收期间农民出行安全的务实举措,是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的必要举措,各督导检查组要站在讲政治、稳大局、保发展的高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抓好督导检查各项工作。

  (二)加大督导力度。各督导检查组要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质量,确定的重点路段的抽查,要确保开展一次针对农民集中出行早晚时段交通管控工作的检查暗访。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发现问题隐患,深挖成因规律,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总结通报。检查结束后,各督导检查组要指派专人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镇安监办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对重点问题要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主办: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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