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工作情况的通报
百政发[2023]26号
各行政村:
按照《百草沟镇关于实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通知》(百政发[2023]21号)文件要求,要在2023年11月13日前将脱贫(监测)户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是否发放到户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我镇“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生补助发放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3日,我镇对高城村、牡丹池村等十二个行政村符合条件学生15名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25万元。目前补助已全部发放到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8月28日,我镇根据县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通知》(汪乡振发[2023]21号)要求,对全镇开展“雨露计划”工作召开党委会,确定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并下发镇级通知。2023年10月12日,根据各行政村上报请示情况完成镇级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二)2023年11月13日,我镇对高城村、牡丹池村、太平村、梨花村、棉田村、西城村、长兴村、仲兴村、共兴村、百草沟村、吉祥村、南城村共计15名补助对象进行了电话核实和现场确认签字,确定15名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总结。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国家雨露计划补助标准,切实将补助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做好本年度雨露计划工作总计及材料归档。
(二)强化监督。要定期督促检查各村雨露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个环节稳步推进。
汪清县百草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