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222424413074729F/2025-00870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执法大队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 标 题: | 关于《汪清县城市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 索 引 号: | 12222424413074729F/2025-0087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执法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 标 题: | 关于《汪清县城市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关于《汪清县城市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8日,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汪清县城市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准确了解,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背景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汪清县城市冬季清雪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季清雪工作,确保降雪期间城区内道路畅通、游园广场环境整洁,县执法大队按照《吉林省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该《实施方案》,并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冰雪清除时间、清除范围、倾倒地点、完成时限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冰雪清除时间:2024年入冬第一场雪至2025年5月31为止。
(二)冰雪清除范围:由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07个)负责城区内游园广场共25个,清雪面积共计235235平方米;汪清楹环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及中心市场新建停车场,清雪面积共计1554188平方米。
(三)冰雪倾倒地点:汪清县第五中学北侧渣土场
(四)清雪完成时限:夜间雪停,次日立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立即组织清除。中小雪应在雪停24小时内清扫干净并清运到指定地点倾倒;大雪应在雪停48小时内清扫干净并清运到指定地点倾倒。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照《汪清县城区清雪责任区划分任务表》,雪停后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清雪行动,保证清雪质量和清雪速度,切实做到责任区内无空段、漏段,路面无积冰、无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