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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 

  一、工作概述 

  2018年7月20日,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汪清县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接原汪清县国家税务局、原汪清县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职责和相关工作职能。成立以来,汪清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汪清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组织领导。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根据工作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局内各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18年以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社保医保征管职能划转等改革叠加,汪清县税务局通过电视新闻、报纸等渠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支持改革,稳定改革预期。针对个税改革,围绕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及扣缴系统操作两个热点问题,采取视频、讲座、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印制宣传资料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根据汪清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我局工作实际,对税收政策法规类的信息,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税收政策的公告、通知和省、州局政策性告知等进行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原汪清县国家税务局、原汪清县地方税务局、汪清县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原汪清县国家税务局、原汪清县地方税务局、汪清县税务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较窄,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应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和主流媒体的联系;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完善。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局及地方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