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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296/index.html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监督,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内容和职责,理顺工作关系,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涉税舆情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信息回应等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涉税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为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各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通过上级局门户网站、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纳税服务QQ群、大厅LED大屏幕、邮政速递等多种途径,第一时间宣传解读税收政策。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降费工作,采取开办纳税人学堂、走访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培训辅导。印制宣传资料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召开税企座谈会,宣传政策,及时解决企业问题。全年累计举办纳税人实体学堂,集中培训22期,覆盖的纳税人4082户次,邮寄政策1万余份。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学习。将《条例》宣传纳入学习范围,采取办公室人员集中讲解、以股室为单位深度学习、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使全局干部充分认识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

  (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实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公开监督保障职能。目前,汪清县税务局主要通过上级税务局网站、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1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2

    12.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汪清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汪清县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