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3 16:40  来源 :  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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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软环境监督员、监测点招募公告

 

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汪清县营商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软环境监督员、软环境监测点。

一、监督员的聘任

(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

2.关心汪清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志愿参加软环境监督工作。

3.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4.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5.能及时参加省、州、县组织的软环境培训会和座谈会。

(二)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软环境建设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对各部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软环境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

3.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软环境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监督员纪律规定

1.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得假公济私,谋取或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

2.对涉软问题或案件,没有调查权、检查权和处理权。

3.遵守保密制度,监督员向软环境办反映举报的问题,非经允许不得泄露扩散、公开发表、接受采访。

(四)软环境监督员申请方式

关注“吉林软环境”微信公众号,选择“申请监督员”,按照要求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同时填写《软环境监督员审批表》、《承诺书》到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名,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截止时间720日。

二、监测点聘任

(一)监测点申请条件

1.企业的社会诚信度高、生产经营状况好、持续发展潜力大。

2.有正在或将要办理的3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

3.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能及时参加省、州、县组织的软环境培训会和座谈会。

(二)监测点职责

1.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对发生在监测点的依法、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

2.对重大投资项目注册、立项、落地全过程实时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批效率、政策落实、监管执法、税费收缴、纪律作风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

3.建立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情况,如实反映软环境真实情况。采用文字记录、音像实录、网络传输等方式向县软环境办提供监测信息。

(三)监测点信息员职责

每个监测点企业指定2名信息员,建议由企业办公室人员或项目负责同志担任。职责如下:

1.对所在企业所遇检查、收费(税)、处罚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2.对所在企业所有行政审批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3.对所有企业相关的利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测监督,适时反映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4.对所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所涉所有审批、检查、收费、验收、处罚等各种文件、资料、单据的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绘制项目流程图。

5.建立监测台账,将上述各种情况及意见建议记录在案,全面真实反映监测点软环境状况。

(四)监测点申请方式

详细填写《软环境监测点审批表》到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名,有意向申请省级软环境监测点的单位可以向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一并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统一发放软环境监测点牌匾,截止时间720日。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地址:县政府5B507室,联系电话:0433-8812342

 

汪清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7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