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使用期满,自行终止。由于疫情影响致使我县出租汽车改革进度缓慢,为保证广大乘客出行便利,经县政府同意,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间,对取得车辆道路运输证的现有经营者运营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延续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同时发放《道路运输证》,过渡期限为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延续的出租汽车运营许可、《道路运输证》至2021年12年31日止。
过渡期间我县将继续推进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办理时间:12月19日起。
办理地址:汪清县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0433-8814661
特此公告。
汪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