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9 10:57  来源 :  延边晨报
打印 | 字号: |

汪清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近日,汪清县人民政府印发《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汪政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汪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标志着汪清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指出,通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2010年以来我县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我县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汪清县城镇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全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汪清县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农场、三大森工局要在2020年3月底前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规定认真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组织好辖区内和本部门的普查实施工作,切实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确保按时拨付到位。
    《通知》要求,要依法开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依法开展和配合普查。要配强普查队伍,严格按照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认真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组成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文化素质高的人口普查工作队伍;要建立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人口普查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