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9 09:43  来源 :  汪清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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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物流体系合作企业申报建设改造物流仓储中心补贴的公告

 为落实商务部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根据吉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吉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建发【201726号)文件要求,根据20171227日在省商务厅会议室组织召开的“汪清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物流合作企业”评审会议结果,现对合作物流企业进行申报建设改造物流仓储中心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已签约的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物流建设体系合作企业为我县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物流仓储中心(不含土建),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二、补助额度

对已签约的物流企业建设改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物流仓储中心,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50%补贴,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补助方式和程序

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时间为签约之日起至20191231日止完成建设改造任务的,程序如下:

    1、已完成建设改造任务的合作企业依据补贴公告进行申报材料的递交;

    2、商务局联合财政局、扶贫办进行项目现场验收;

    3、验收合格后,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送至指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4、商务局根据审计结果及合作企业的资金拨付申请书进行补贴拨款。

   四、申报要求及内容

   1、项目申报书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及工程预、决算报告等相关内容;

   2、需提供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建设合同在内的财务相关凭证材料;

   3、验收申请单申报内容包括:验收申请单、项目简介、费用明细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4、汪清县物流仓储中心建成后,有完善的电子商务集配仓储功能,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5、可为汪清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承诺书。

   6、企业应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享受补贴,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企业补贴资格且追回已补贴款项,申报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县商务局查验)。 

   五、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若发现不按程序申报、编造申报资料、骗取资金的培训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完整清晰,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铁权

   联系电话:0433-8819778

   联系地址:汪清县商务局电商科

 

                                 汪清县商务局

日期: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