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农产品种植(养殖)合作社、农场,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企业(含农业生产合作社)、政府部门为我县农产品上行建设改造的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内容,补贴标准50%,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违规违法行为;
2、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确定改建完成的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改造应具有税务票据;工程预决算、验收报告等正规手续;
3、企业应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承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免费和优惠使用服务。
4、项目建设改造应符合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上行要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补贴。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项目予以审查并择优选择。
三、申报事项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独提供原件)
2、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及工程预、决算报告等相关内容;需提供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包括建设改造合同在内的财务相关凭证材料;
3、验收申请单申报内容包括:验收申请单、项目简介、费用明细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4、可为汪清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承诺书。
5、材料真实性和其他有关承诺。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到县商务局查验)。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若发现不按程序申报、编造申报资料、骗取资金的培训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完整清晰,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铁权
联系电话:0433-8819778
联系地址:汪清县商务局电商科
汪清县商务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