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3 08:15  来源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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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汪政办发〔2019〕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汪清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二、任务目标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目标任务,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坚持量质并重,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储备区划定后,涉及整改的永久基本农田从储备区中补划,同时,今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生态建设等调整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从储备区中补划。划入储备区内的耕地补划前按一般农田管理和使用。根据补划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可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三、工作步骤
  (一)内业确定储备区规模与布局(2019年6月14日前)。
  结合2019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需要和未来一定时期(至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需求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确定优先划入和严禁划入的耕地,合理确定划定规模,同时充分考虑城市周边范围内储备区规模,以确保城市周边范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需求。原则上划定面积不低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1%。
  1.基础资料收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成果、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重要生态功能区、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成果数据,并收集“国土三调”、自然资源督察、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两区”划定等工作中发现的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图斑。
  2.确定储备区规模与布局。结合国家下发的储备区潜力图斑,以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和国土调查云系统,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工作。套合叠加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全国耕地质量评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等成果数据,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规模和布局。
  (二)开展实地核实(2019年6月20日前)。
  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依据内业确定的储备区划定规模和布局,利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国土调查云在线监管实地核实软件进行逐图斑、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确保图、地一致。
  各部门、各乡镇充分运用最新的卫星遥感影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保护区设立等成果,组织开展实地核实,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形成与实地相符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1.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已经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
  2.严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等。
  (三)编制方案和建设数据库(2019年6月30日前)。
  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划定规模和实地核查信息,编制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划定方案内容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地类、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等。根据储备区划定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标准,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质检标准和程序,逐级对数据库进行质检。
  (四)储备区划定审核验收(2019年7月20日前)。
  按照县级自核、州级论证、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对储备区成果进行审核。7月20日前,结合实地核实情况,利用质检软件对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数据库进行自核,完成一个、上报一个。
  (五)成果汇交(2019年7月30日前)。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的,汇交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汇交成果包括:划定方案、划定成果数据库、划定情况表、划定成果图件等。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相互主动对接沟通,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根据国家和省、州的部署安排,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开展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夯实工作基础,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全面地开展储备区划定及核实工作,圆满完成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
  (三)强化措施,按时完成。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广泛宣传报道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工作,细化实化工作目标,力争提前论证审核、提前报省验收。
 
  附件:汪清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汪清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廉京燮  县长
  副组长:咸博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崔永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张钦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哲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凤海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邹继权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长龙  县财政局局长
  王政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  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俊锡  县林业局局长
  崔春权  县水利局局长
  胡国龙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河  研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李成哲  汪清镇政府镇长
  宋永哲  天桥岭镇政府镇长
  宋寿龙  百草沟镇政府镇长
  姜  军  罗子沟镇政府镇长
  李  军  大兴沟镇政府镇长
  卢平文  东光镇政府镇长
  金  波  春阳镇政府镇长
  潘延海  复兴镇政府镇长
  郑木红  鸡冠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汪清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钦德兼任。联系电话:0433-88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