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汪清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汪清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新修订的《条例》和《办法》等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到及时受理、传达落实、按时反馈。全年我局受理12345服务热线群众反映问题共1起,解决1起,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2.充分应用新媒体平台。为了保障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便捷性以及群众中的普及率,我局积极尝试新媒体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83条信息。发生重大事件(防汛转移、森林火灾等)时做到了在第一时间公开政务动态。
3.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今年我局的机构改革情况、职能整合更改、机构整合,领导分工调整等重大事项,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及时公开。局内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栏,设置领导班子和局中层干部公开电话,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现场告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办事机构调整事宜和我局机构调整后的“三定”方案。
4.执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针对涉林执法案件,我局执法人员能够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流程规范合法合规。针对毁林种参案件,我局多次在县政府领导下向各乡镇和涉案参农发放《汪清县关于开展打击毁林种参行为公告》《关于毁林种参按时整改催告书》,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切实做到执法流程公开透明。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中,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全程监督执法过程。
5.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局各科室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将公开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会后,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了座谈交流,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聚集政策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年我局开展帮扶贫困群众活动20余次、生态环境整治行动30余次,严格落实全县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假期,我局组织全体人员下乡扶贫,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吃得好、穿得暖,同时我局宣传委员及时报道我局扶贫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扶贫决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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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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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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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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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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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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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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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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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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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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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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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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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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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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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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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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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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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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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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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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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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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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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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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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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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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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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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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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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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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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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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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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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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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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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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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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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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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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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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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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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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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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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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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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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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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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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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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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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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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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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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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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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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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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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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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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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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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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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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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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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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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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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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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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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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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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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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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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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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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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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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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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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不能全面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
1.工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由于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督促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不健全,需要尽快组织制订和完善。
2.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现阶段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工作也缺乏规范。需要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建立工作规范,确立标准,以便开展工作。
3.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需要提高。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来公开林业局政府信息,面向社区、农村等群众的信息服务方式还不够丰富。同时,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组织,解决好信息资源收集和开放的机制问题,以保障社会特殊群体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信息公开服务。
4.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县林业局政府公开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