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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编号  20200205-1484-12105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人  高亮 来信时间  2020-02-05
信件主题  疫情防治十五项规定
信件内容 
今年来疫情防治县里做了大量的宣传,付出了大量努力,作为汪清人我非常支持和认可,并感谢。
今天看到十五项规定第二条内容有些不同想法提出来仅供参考
1,规定说小区集中走1-2个门,本来走多个人流是分散的,路程也是最短的,走固定的门后是不是反而使人员集中在相同区域,增加传染机率呢?
2,登记问题,本来人员各干各的,各回各家,没什么交集,一旦去登记,登记人员就成了大家的交集,再有咱们登记人员很多防疫措施不完善,如果被感染,全小区都成了间接接触者,增加防空难度。
3,这个疫情县里做了许多工作了,绝大多数人都是能够自觉在家的,确实必须出门的也能自觉防护,只有个别人员不自觉,也就各项规定也是为这几个人制定的如果上面说的1,2点成立的话等于为这几个人而增加了大多数人的风险呢?值不值得。
4,对于村屯,设立禁入和登记是否必要,这种严峻的防疫形势下只有确实有事的人会往村屯跑,本来也都是没有交集的,而村屯的登记也就成了交集,且登记人员防护非常不到位,本身农村人口、人流就非常少,消耗人力物力是否必要,做好宣传限制好村民串门是不是更实际。
汪清不同于大城市那么人口密集,是不是可以有相应的方式,一点个人拙见,不对请忽略,打扰。
答复情况
回复时间  2020-2-17
受理单位  卫生局
回复内容 
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们虚心接受。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全县居民出行实施严格管控措施。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是疫情防控期间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待在家中减少外出也是为一线辛勤付出的公职人员减少工作量,也是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对于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等行为,根据我县公安机关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将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严肃追责。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足的地方,我们会第一时间加以完善,希望全县人民能攻坚克难,相互理解,共同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