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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编号  20200710-7972-15729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人  徐文祥 来信时间  2020-07-10
信件主题  关于退休教师工资问题诉求书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庙岭小学退休的乡村教师徐文祥,教龄39年,1996年已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20114月退休,但这15年期间内,我们对资格评审文件缺少知情权,一直被认定“老教师没资格”。

但根据吉人联字(200467号《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满足学历、资历条件中,“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满足学术(技术)成果条件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并获县级以上教研奖励1次以上”。满足评定中学高级资格。

对此职称漏评问题,现要求兑现中学高级职称待遇,补发兑现工资,望上级领导尽快给予解决。

答复情况
回复时间  2020-7-15
受理单位  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吉人联字(2004)67号)中:满足学历、资历条件中,“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满足学术(技术)成果条件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并获得县级以上教研奖励1次以上”。它只是评审条件之一,没有直接晋升副高这一说法。当年,徐文祥不具备参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