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13:34  来源 :  吉林汪清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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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政策解读到企业

    3月3日,县税务局到部分企业走访,精准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相关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先后到汪清解氏工艺工贸有限公司、吉林励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汪清斯宅木业有限公司讲解了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优惠政策具备的条件,并介绍了发票申领等相关流程,还针对企业诉求积极回应,鼓励企业坚定信心,全身心投入生产。
    为支持广大纳税人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到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