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将31万余亩草地开垦为耕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草原生态破坏严重。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整改目标:2018年2月底前,完成全县3个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排查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杜绝将草原开垦为耕地。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县国土局严格按照国家土地有关规定要求对项目区内拟整治为新增耕地的地类在二调数据库中进行核实,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也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禁止在林地、牧草地和25度以上坡地进行开发整理项目,而是在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上进行开发整理。并积极与畜牧、农业等部门沟通,经核实,我县2012年以来实施的3个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新增耕地383.68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其他草地)。未对草原生态造成破坏。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7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821010
联系地址:汪清县环境保护局
汪清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6日
| 附件: |
| 汪清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销号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