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14:52  来源 :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汪清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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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汪清县秸秆变肉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为落实国家粮改饲政策,全面完成我州下达的秸秆变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1]7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牧联发[2021]6号)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项目资金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牧饲发[2021]13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汪清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2021年汪清县秸秆变肉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上报给你们,请审核备案。

附件1  2021年汪清县“秸秆变肉”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                汪清县财政局






2021年汪清县“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州政府“秸秆变肉”工程,细化、量化重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县秸秆饲料化利用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秸秆资源为依托,以秸秆饲料加工利用为切入点,以“秸秆变肉”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的落实为有效载体,大力发展节粮型草食畜牧业,通过市场拉动、宣传发动、政策驱动和服务促动,为“秸秆变肉”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培育秸秆养畜的新模式探索出新的路径。

二、项目补助内容和标准

依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牧联发[2021]6号)、《关于印发延边州“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农通[2021]58号)文件精神,我县将统筹依规利用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资金。

  (一) 项目补助范围

县内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秸秆饲料收贮加工企业和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经营的村集体等。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原则上对500 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新建、改扩建的砖石、 混凝土结构的单体黄(青)贮窖进行补贴,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 30元。    2.原则上对单户收贮 100吨以上的秸秆黄贮发酵饲料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35元。    3.对单户玉米青贮发酵饲料100 吨以上的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 60 元。    4.采取先建(贮)后补方式,我县补助资金总额为300 万元。

(三)对规模以上草食畜养殖企业(合作社、场、户)和饲草专业收储企业(合作社)收贮青贮饲料的,每吨补助不高于60元;收贮优质饲草(含水量低于15%的干草)的,每吨补助不高于145元。项目根据分配的任务和资金,结合实际需求情况调整项目单位和补贴标准。

三、工作目标

全县种植饲草料作物面积达到 1.85 万亩以上,收储青贮饲料及优质饲草料 5.56 万吨以上。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核定生产任务。结合摸底任务指标,在综合考虑养殖企业牲畜存栏量,青贮饲料平均饲喂水平和饲草企业的收贮、销售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青(黄)贮饲料和优质饲草产品、青贮窖、等生产任务,做好秸秆变肉申报工作,8 月 30 日前,汪清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州农业农村局和州财政局,由州农业农村局和州财政局联合商报省畜牧业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监督检查。我县定于 9 月中旬开始对全县所有粮改饲试点企业进行指导督查,并迎接省州州农业农村局不定期专项指导和督查,并对督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核查验收。我县11 月15 日前完成对备案项目的验收工作,保留痕迹材料,并将验收结果在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合格项目拨付补助资金。于 11 月 30日前,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州农业农村局和州财政局报送粮改饲项目验收工作报告和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表、秸秆变肉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指标表。并做好迎接省绩效评价小组绩效评价工作。

    五、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进程。落实好全株玉米青贮、黄贮窖、秸秆发酵饲料、秸秆干饲料等补贴政策,着力打造一批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镇、示范村,不断提升标准水平,联合开展秸秆饲料利用社会化服务,加快秸秆饲料化进程。

(二)稳步推进“粮改饲”。以“调结构、增效益”为重点,促进种养结合、增加农民收益为目标,以大中型草食畜牧养殖企业和饲料收贮企业为依托,积极推进“粮改饲”政策落实。突出抓好饲草种植、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稳步提升全州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推进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加快推进肉牛肉羊等草食产业发展。优化区域布局,转变生产方式,依托大型养殖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镇、示范村,大力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发展草食畜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基础母牛、母羊核心群发展。突出发展育肥牛、育肥羊等草食畜养殖,鼓励发展专业化育肥;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升级,鼓励新建、扩建大型规模养殖基地,引领产业向精深加工、旅游观光、餐饮服务等方面延伸,增加收益,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四)加强秸秆饲料化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队伍深入到“秸秆变肉”工程试点示范乡、村,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包村、包大户,为项目建设单位在贮窖建设、秸秆饲料的收贮加工、饲喂等技术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秸秆饲料的质量。我们将针对性地举办秸秆饲料制作技术培训班,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印发《秸秆青、黄贮饲料技术手册》等方式,把实用技术送到千家万户。

六、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将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会议,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指定饲草办负责“秸秆变肉”工程落实情况及秸秆饲料化有关信息调度和报送。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吉林省“秸秆变肉”工程文件精神,让广大饲养户认识到在我县落实“秸秆变肉”工程,不仅可以实现秸秆资源的饲料化利用,提高草食畜牧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使秸秆变废为宝,助力秸秆禁烧和秸秆离田,保护生态环境。同时要对补贴的政策进行精准解读,使申报单位了解和掌握补贴的范围、标准和补助方式,充分调动项目建设单位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三)抓典型示范引路。要注重培育和总结“秸秆变肉”工程整乡、整村推进的典型企业,引导草食畜禽饲养户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附件1:汪清县秸秆变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汪清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汪清县秸秆变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做好粮改饲试点工作,加强粮改饲试点工作管理,调优产品结构、调精品质结构、调高产业结构,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成立汪清县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沈常阔  13904467766

副组长:蔡星海  13689709992

 慧  16643395552

 员:任钟旭  15584685804

金永男  15568088770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蔡星海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任钟旭、金永男。

 
可下载附件: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