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以及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和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品质和效率,汪清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经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汪清县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汪清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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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附件:附件1:汪清县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docx 可下载附件:附件2:汪清县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