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开展2026年汪清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开展自查,符合标准的单位要如实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纸制版申报表(加盖公章)报至汪清县消防救援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wqxfdd@163.com邮箱。
此公告。
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汪清县消防救援局
2025年12月24日
|
可下载附件:附件1《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doc 可下载附件: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