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近年来,汪清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汪清县先后印发实施了《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汪清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方案,且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立足污染防治攻坚,打响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青山保卫战和黑土地保卫战,实施秸秆全域禁烧、城区雨污管网分流建设、森林生态修复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2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严把畜禽养殖场选址关、环保关。同时,严格按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领域累计行政处罚61起,罚款金额共计470万元,涉及民生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15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022年,汪清县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365天,优良天数364天,同比提高2天,优良天气比例达99.7%,无重污染天气。明月沟水库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接下来,汪清县将不负自然资源禀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孕育城市生态之美,为建设绿色汪清增添更多底气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