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09:3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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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粮油及副食品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粮油、副食品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菜篮子”县长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蔬菜、猪肉、蛋奶、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囤积居奇、不搭车涨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二、保障市场稳价供应。县生猪调控工作联席会议要科学研判,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序向市场投放政府储备肉,保持猪肉市场价格相对平稳。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温室大棚生产技术指导,确保我县冬季蔬菜产量稳步增长。县交通运输局要设立畜牧生产经营指定通道,努力促进饲料等急需投入品和即将出栏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疫情防控期间,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平价副食品商店签订蔬菜、粮油等销售价格协议书,要求蔬菜必须保证不少于10个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5%-15%进行销售,特别要保障好居民日常所需白菜、萝卜、土豆的平价供应。

三、加快落实副食品价格调节资金政策。要适时设立并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用于支持平价商店建设,积极应对因疫情、CPI阶段性上涨、节日等因素引发的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四、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要根据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五、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价格监测和数据审核,对异常波动的价格数据快速分析研判,及时向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情况和对策建议。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价格提醒告诫、常态化巡查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