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汪清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汪清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汪清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
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应对非法占地、非法采矿行为抬头的严峻形势,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占地及非法采矿等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我县将于2017年4月17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严密部署、严格排查、严惩重处、严肃问责的总体要求,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以依法严惩和纪律问责为手段,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切实维护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行动,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占地及非法采矿等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违法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公民遵守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依法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规范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建立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动态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为建设魅力宜居汪清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任务
本次行动覆盖全县,严厉打击、整治的对象包括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是:
(一)严查重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等违法占地行为;
(二)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及违法勘查行为,特别是在沿河区域盗采砂金等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矿山企业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违法采矿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廉京燮 县长
副组长:咸博武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崔永国 县政府党组成员、林业局局长
杨树生 县监察局局长
靳 鹏 县公安局政委
王照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立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钦德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政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
崔 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金哲龙 县农业局局长
金河权 县水利局局长
武忠全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庆荣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成哲 汪清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永哲 天桥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青松 百草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福久 罗子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军 大兴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平文 东光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 波 春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锋 复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木红 鸡冠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兴杰 国网汪清检修分公司经理
刘瑞飞 国网汪清供电公司经理
郎舒军 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钦德兼任。联系电话:8850369;电子邮箱:wqgtjcdd@163.com。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县国土、公安、安监、人社、住建、环保、交通以及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17日至4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并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期间,要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4月24日前,将本乡镇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24日至6月15日)
1.全面组织排查。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队伍,逐片、逐点、逐矿集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镇、村及其周边、交通沿线等违法占地行为高发区域,对探明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盗采砂金易发多发区域、监管薄弱的偏僻山区及交界区域、矿产资源整合关闭和政策性关闭矿井、过去取缔的盗采矿点等盗采易发区、重点区、热点区进行认真细致的反复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做到无空隙、无漏洞、无死角、无盲区。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检举、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惩。
2.严格查处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各类违法行为,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从严、从重、从速严格依法查处,做到“六个该”,即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起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工作报告、统计报表及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影像资料(每乡镇至少5期,重点乡镇至少l宗公开曝光处理的重大典型案件)报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6月20日至6月30日)
行动期间,县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发通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督查,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同时,成立验收组进行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统一思想,清醒认识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等错误思想和情绪,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将本次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知责履责,以扎实的工作举措促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的,特别是本次行动后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仍然混乱的,要约谈主要领导并予以通报批评、追究问责。
(三)多措并举,严查重处。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织密监管网络,增加巡查频率,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同时,要密切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重处重罚,该整改的全力整改,该关闭的严格关闭,该取缔的彻底取缔,切实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执法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巡查监管网络,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动态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各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维护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专项行动违法用地情况统计表》
2.《专项行动非法采矿、探矿情况统计表》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