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政办发〔2018〕40号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汪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驻汪中、省、州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增强全县经济发展后劲。经县政府第十八届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汪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廉京燮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卢立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咸博武 县委常委、副县长
崔永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曹敏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孙金刚 县政府副县长
桑宏韬 县政府副县长
元龙哲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邵俊杰 县政府副县长
刘康勇 县政府副县长
宋 璐 县政府副县长
元 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长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李 书 县工业区主任
邹继权 县发改局局长
刘 森 县工信局局长
金东日 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恩华 县商务局局长
王照发 县市监局局长
张钦德 县国土局局长
王政武 县住建局局长
崔 海 县交通局局长
金哲龙 县农业局局长
蔡俊锡 县林业局局长
崔春权 县水利局局长
张立峰 县审计局局长
武忠全 县环保局局长
周向军 县特产局局长
邹忠君 县税务局局长
李昕尧 县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区,办公室主任由李书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所涉及人员按分工原则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确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工作意见、工作目标、重点招商活动计划。
(二)确定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和需要督办的重大招商项目,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
(三)根据国家和省、州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及全县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研究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项目评估准入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
(四)研究审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
(五)研究审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事宜。
三、领导小组会议形式
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重点项目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召开。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