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31 12:52  来源 :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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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汪政办发〔201850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各项防控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8〕5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2018年9月20日以来,公主岭市、松原市长岭县先后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使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目前,公主岭市、松原市长岭县非洲猜瘟疫情具体传入途径和病毒污染面还未完全查清,后续疫情形势尚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出现新发疫情的可能。由于非洲猪瘟病毒耐受性强,传播方式多样,具有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等特点,非洲猪瘟病毒传播、循环、定植的风险极大。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立足最不利局面,高度警觉、积极行动,履职尽责、科学应对,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各项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监测排查工作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落一场一村、不落一户一畜。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三包保六到位”,即县包保乡镇、乡镇包保村屯,村屯包保养殖场和户,每场每户明确到单位、明确到个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流调排查到位、宣传培训到位、舆论引导到位、普查信息登记到位、生物安全管理到位。排查重点是死亡猪、发病猪。排查范围要覆盖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和自然村,覆盖养殖、交易、屠宰等各个环节,重点为近期出现生猪不明原因发病和异常死亡的养殖场(户)。监测排查要与全省养殖防疫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紧密结合,一边开展排查,一边登记普查信息和地理定位,一边录入。毗邻省境的乡镇要重点排查,加大频次,扩大范围,高度关注家猪、野猪异常死亡情况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异常变化,巡查巡护中一旦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专家进行鉴别诊断和有关疫病检测,怀疑为非洲猪瘟的,按规定采样送检。在送检期间,对发病场(户)的生猪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三、进一步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

建立餐厨剩余物(泔水)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机制,切断非洲猪瘟病毒通过餐厨剩余物(泔水)传播的链条。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汪清县关于严禁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清理整顿方案》和《汪清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通告》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列出时间表和任务图,实行责任区、责任事项、责任人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剩余物(泔水)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各环节监管。要结合卫生创城工作,取缔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养生猪。

四、扎实开展饲料产品排查检测工作

县畜牧局要进一步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工作,对生猪养殖场(户)开展排查,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猪用饲料。对饲料经营企业开展排查,立即停止销售以猪血为原料的猪用饲料,及时查清已生产饲料的销售去向、库存数量。

五、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疫病净化行动

加快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特别是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进一步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逐步扩大净化场范围,打造优质安全绿色产地环境,提高消费者对生猪及其产品的消费信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加强收购、贩运生猪车辆的管理,加强车辆消毒,杜绝收猪车入场收猪、挨场挨户收猪,严禁运输生猪车辆随意装卸、抛弃废弃物和病死猪,切断运输车辆传播途径。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生猪养殖场(户)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宣传力度,强化养殖从业人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生物安全水平。加强牛猪收购、贩运经纪人的登记备案和教育管理,明令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在收购、贩运活动中主动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监管和监督检查,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六、统筹抓好口蹄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在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畜禽免疫工作,统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条件保障,落实关键措施,加强协调配合,严密防范发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