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0:48  来源 :  汪清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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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水利局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对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相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及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类评价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汪清县水利局隶属汪清县人民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下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事科、防汛抗旱服务中心、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河道管理站、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建设与管理站、监督管理科、河长制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心、小水电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妇委会、水库管理中心、西大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共18个科室。下设明月沟水库、庙岭水库、春阳水库等三个水库管理站。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于乐发

    办公地址:汪清县汪清镇江北街西89号

    邮政编码:133200

    联系电话:0433-8812660

    办公时间:冬季:08:30-12:0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0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