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10:53  来源 :  汪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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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公安局

    一、主要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室:负责组织、指导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政工信息综合调研、绩效考评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立功创模、选树典型、从优待警、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负责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人事管理、组织教育训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派出机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和招聘、教育培训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局工作情况,综合协调全局办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派出机构业务;保障局党委日常工作运转,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密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以县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审核工作。协调局党委宏观掌握和研究全县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全县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承担全县公安改革工作职能。 

   (三)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室)负责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敌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汇集、分析、加工情报形成行动指令;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统筹全局情报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局合成作战指挥系统和情报平台工作;负责应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情报分析研判;规范指导全局报警服务系统工作。 

   (四)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监督、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监督;负责建立执纪监督、民警违纪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查办民警违纪案件,负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配合县纪委、监委查办案件线索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保卫政权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直接侦办、处置重特大县域内的案(事)件;负责对各种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打击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同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及基础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中方合作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涉嫌违法活动情况,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查处违法活动。负责涉及新疆“三股势力”恐怖犯罪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和人员在我县域内活动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做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七)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组织、协调侦破刑事案件;负责指导、侦办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黑电台、伪基站、网络贩枪等涉及通信、网络相关的刑事案件;管理刑侦信息研判中心工作,指导、完成全县追逃工作;负责侦办全县套路贷案件和全县涉恐类刑事犯罪案件;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现场勘验及信息录入工作;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八)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局财物管理工作,保障经费和财物记账;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工作、资产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涉案财物、警用装备、被装管理;负责新建工程,办公楼维修维护;负责保障全局食堂运行、后勤管理;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有关经费的内部审核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队:负责特种行业、危爆、大型活动、保安业、物流业、寄递业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节点时期安保、临时警卫任务安保;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废旧炮弹处理;负责管制刀具鉴定、赌博机鉴定;负责治安类重点群体维稳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涉警维权治安案件查处等工作;负责治安警种管辖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侦办。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经济犯罪情况;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及特点,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十一)户政管理大队:负责全县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办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派出所开展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涉稳重点人员、涉疆人员、散居社会面外国人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管理、防范、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治保会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做好治安防范和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开展“一村一警”工作。 

   (十二)内保大队:负责指导党政机关、文化领域的政治保卫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经济、文化单位保卫工作;负责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文物管理、危害公共卫生)等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指导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工作;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和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负责制定视频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和系统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图像侦查专业手段建设;负责利用图像技术开展侦查破案;掌握全县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信息。 

   (十四)禁毒大队: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县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受理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运输易制毒特殊化学品行政案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禁毒工作;负责全县所有在册吸毒人员和毒品案件网上录入和动态管控工作。 

   (十五)法制大队(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负责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或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指导、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办案部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县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增加与撤销,调整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审核工作。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指导汪清县内派出所各业务部门的外国人管理工作,落实公安部、省厅、州局外国人管理分工配合机制,定期检查指导外国人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全县的涉外案件的查处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有关工作。 

   (十七)巡逻警察大队(留置看护大队)负责城区内巡逻执勤和武装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预防、制止及有效处置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有效的防止、制止、处置突发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负责县内武装巡逻防控,应对突发事件;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负责县内武装巡逻防控,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处置暴乱骚乱事件、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十八)森林警察大队:负责查处森林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态资源安全;协同县林业局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假烟领域违法犯罪案(事)件;打击本辖区内的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公安机关环侦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 

   (十九)机关党委:以日常机关党建工作为基础,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和检查工作;对上级巡视、巡察相关事项进行督办;向上级巡察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等;做好机关党员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好机关非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指导工作以及党员发展工作;完成县直机关党工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十)信访室:负责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派出单位 

    汪清县公安局大川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长荣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汪清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东光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百草沟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大兴沟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天桥岭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春阳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鸡冠派出所、汪清县公安局罗子沟派出所。 

    四、其他信息 

    负 责 人:金 晖 

   办公地址:汪清县长荣街道长荣街东925 

    邮政编码:133100 

    电    话:0433-8557888 

    办公时间:(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秋冬季)8:30-12: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