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政办发〔2018〕41号
汪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汪清县
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治脏、治乱、治违、提绿为突破口,以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为主攻方向,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管理科学、和谐宜居、安全有序、干净美丽的现代化城市。
二、工作原则
(一)合理规划,生态优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切实防止一哄而上、脱离实际,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因地制宜,重点推进。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把城市出入口、交通主干道、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优先整治的重点区域。
(三)整合资源,精细管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以人为本,社会监督。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落实惠民便民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管理
(一)建立高位监督的协调指挥机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汪清县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任务安排和调度指挥工作,城市精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考核工作。建立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集中审议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各部门及各街道的执行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数字化城市监督管理平台。增加资金投入,对现有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行二期升级,升级后平台按照住建部标准,融合城市管理事件和部件,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纳入平台系统,建立案件申报、核实、派遣、处置、验收及结案的闭环体系,有效提升城市管理联勤效能。各相关单位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信息接收和回复,并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行动督导考评评分细则》,每月上报效能提升行动开展的相关信息。同时,建立12319与12345县长热线及114服务系统并接,实现更大范围的便民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实现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秩序规范有序,违法建设的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老旧小区面貌大为改观,管网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目标,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六项行动”。
(一)实施城市整洁行动。
1.加强整治市容市貌。重点整治主要道路、中心商业圈、校园、医院、客运站、火车站周边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以中心市场为主,合理规划设置二级市场及临时性便民网点,对流动商贩及季节性蔬菜商贩进行疏导安置,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加强集贸市场建设,逐步引摊入市,还路于民。加强整治临街建筑的阳台、门窗、屋顶乱吊乱挂和建筑立面破旧、污损等问题,消除沿街乱堆乱放、墙面线杆乱贴乱画等现象。规范店招牌匾、户外广告设置,拆除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牌匾设施。着力解决各类电线电缆乱扯乱拉问题,督促各电力、通讯运营企业加快推进架空线缆入地工程。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县规划局、县供电局、县农电局、各通讯企业)
2.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内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及河道、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区域垃圾乱堆乱倒、收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规范垃圾倾倒、贮存、收集、转运等行为,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公厕管理,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城市公厕作为重点,对用地、数量和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推进厕所革命,逐步消除城区旱厕。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实行公厕“所长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加强废品收购站点治理。对城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市容秩序、污染环境严重的废品收购站点的进行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
(二)实施道路畅通行动。
1.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场。把停车泊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合理规划公共停车泊位。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或个人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或共享,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企事业单位)
2.优化路网结构。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3.整治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范指路、导引等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问题。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实施控违拆违行动。
1.核查城区违法建设。通过规划审批档案和现场检查,全面核查违法建设。统计建成区内未批先建、超期临建和私搭乱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细化认定标准,制定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分类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和超期临建,拟定处理意见,建立拆违台账及案件移交机制。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2.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行政执法部门接收规划部门的拆违案件移交,加大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全面拆除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生态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占压燃气、热力、供水管道及水源保护区内的建筑,保障城市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同时,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报告、查处机制,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确保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拆除,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多发高发势头。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四)实施绿化提升行动。
1.完善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全面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或修编,科学布局城市绿地公园,通过新植补种、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充分利用屏风山、嘎呀河等自然人文资源,结合现有道路交通体系、园林绿地系统,编制城市绿道规划。突出抓好绿地公园建设,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加强城区道路沿线、公园、休闲广场、居住小区、城区出入口、滨河长廊的园林绿地设计和景观营造,增加绿植保有量,提升我县城市居住品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
2.建设园林城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制定绿地建设三年计划,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突出绿地公园建设,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推动园林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对全县未纳入拆除重建的老旧、散小区进行维修改造,重点维修屋面防水、清理维护外立面、粉饰楼体楼道、安装楼道照明设施、改造楼内老旧管线、维修安装单元门和对讲系统,推进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的改造和建设。对非节能房屋实施节能改造,提高房屋保暖性。利用小区改造工程,拆除小板房、小棚厦、小门斗等各类违法建筑,疏通消防通道。翻新破损道路,硬化人行步道,安装照明设施,改造老旧管网,有条件的安装监控系统和智能服务设施。实施绿化美化,改造建设停车位、停车场等停车设施,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同时,坚持政府指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的原则,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做到“改造一个、管起一个”,合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必要的环卫保洁设施。增加健身娱乐设施,活跃小区文化,提高宜居性。让广大居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不断提升舒适度和幸福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各街道)
(六)实施城市管网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对城市地下各类管网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城市燃气、热力、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明确各类管线的坐标、标高、走向、材质、管径、建设年代、权属单位等信息。统一数据标准,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基于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在各类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人防工程、轨道交通等重要设施上,采用传感元件、精确测控、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集在线监控、准确采集和实时上传等功能的前端感知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保障安全运行信息实时捕捉,为管线安全平稳运行提供支撑。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智慧城市兼容,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提升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同时,继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改造材质落后、漏失严重、急需更换的供排水管网,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地下管线维修养护,建立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电视台、县农电局、县供电局、各通讯企业)
五、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六项行动”。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设备配置力度,达到80%;城市公共交通,达到16%以上;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查处率达到70%以上。
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道规划,新增城市绿地面积600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制订方案,编制导则,完成改造总量的20%。
完成城市地下管网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启动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
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二期升级工程,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将城市管理成员单位纳入信息平台。
规划部门要完成建成区违法建设摸底核查工作,并向执法部门移交拆违台账。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底,“六项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能力,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公交优先发展,提高公交服务品质,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18%以上;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查处率达到90%以上。
加大生态绿化建设力度,新增城市绿地面积700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改造完成总量的50%。
基本建成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底,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巩固提升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80%以上。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消除城市旱厕。
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路网结构持续优化,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公交优先全面实施,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