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我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按照《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残联发[2019]42号)规定,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支持政策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0]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支持政策的通知
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可下载附件:吉发改价格2020.90号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水电气热价格支持政策.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