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可下载附件: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2020.1172020030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