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 09:15  来源 :  汪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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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汪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汪清县公安局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5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招聘条件: 

  ()汪清县户籍人员,男性60名女性5名,民族不限,年龄男性40周岁以内、女性4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之一,即: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城镇户口)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3、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18日至2023年1130 (每日8: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汪清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6楼 

  ()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生需要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邪教证明。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安排时间进行考察。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要求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再行续签(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聘用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自动退出。同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日常考核、管理等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如果违反工作规定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将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433-8557749